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加快采标步伐提升标准水平

  

    12月19日,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讲话中指出,要立足长远,把采用国际标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强研究,科学、合理采标,增强采标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大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标准委主任刘平均作工作报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席莫尔比专程到会并致辞。会议还颁发了第二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蒲长城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采标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突出加强基础性、通用性,特别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进出口贸易等重点领域和企业、产业、地区的采标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淘汰落后的技术和工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采标工作新机制,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机制,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承担国内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技术委员会退出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协同机制。三是抓好采标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加强采标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推进采标工作。四是要下大力气培养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所需的人才,为采标乃至标准化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全面提升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

    刘平均在深入分析我国采标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后提出,“十一五”末,我国标准总体水平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采标比例达到85%,努力争取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常任理事国;到2020年,我国标准的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采标比例达到90%以上;中国要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常任理事国。为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和相应检测方法标准3个100%的采标目标,基本健全相关标准体系;要加快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复审,实现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95%的采标目标,提高主要工业产品的竞争力;要加强采标研究,提高采标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实现国际突破;要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争取更多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曹健林表示,科技部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采标和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并致力于处理好科学研究与标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标准实施的关系,加速技术标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会议为包括《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等获得一等奖的8项标准在内的119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颁发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颁布的第二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国家认监委,各地方质量技监局,部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龙头企业的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还确定了2008年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八项重点。

    我国2008年标准化重点包括:一是按时完成1万项标准的制定任务,健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标准缺失问题。二是加快完成1.1万项标龄超期的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建立和完善标准的定期复审制度,解决标准老化问题。三是抓好国家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和列入国家计划的176项标准科研专项的研究工作,确保这些研究成果如期转化为国家标准,实现标准制定与科研同步,解决标准滞后问题。四是深化改革,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提高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五是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加快农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传统产业、公共安全、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六是加快《标准化法》的修订,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法律地位。七是加快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国内外标准信息资源,形成全方位的互联互通的大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标准信息服务。八是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大经费投入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在经费支持、科技评选、人才培养、国际标准化规则指导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面多层次的支持与服务。

文章分类:新闻-热点新闻 发表时间:2007-12-20 14:19:44 浏览次数:2672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