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至28日,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在浙江省杭州市组织召开了农业机械化行业标准第二次审定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张卫星博士、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刘旭副站长、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杨林主任委员及有关专家、标准起草人共3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张卫星博士在讲话中指出: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注重把握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标准立项评审时,立项评审专家和技术单位应站在农业部职能任务和行业发展需要的角度,科学、客观的进行评审,重点坚持标准立项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合理性原则。我部在标准审查和报批环节,采取两级审查的办法,共同把好标准出口关,确保标准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一致,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配合。同时,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2]62号)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完成好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本次会议对《拖拉机可靠性评价方法》等13项农业行业标准进行了审查。《拖拉机可靠性评价方法》等12项农业行业标准通过审定,其中《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建议作为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其他11项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田间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方法》未通过审查,建议起草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下次会议审定。
宋英秘书长介绍了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杨林主任委员对各位专家和起草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希望继续配合做好标准的后续报批工作。刘旭副站长代表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秘书处挂靠单位讲话,表示将继续为标委会做好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继续为系统和有关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共同推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工作。
本次标准审定会在专家组和全体起草单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审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