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从2011年以后的型号开始

 

    2007年9月27日,美国发布新机动车排放标准。从2011年以后的型号开始,除非车辆被证明符合加利福尼亚排放标准(加利福尼亚 CCR标题13),机动车生产商、经销商或其它人不能在新墨西哥州(USA)供应、要约出售、销售、进口、交付、购买、租借、租赁、获取、接收或注册新的客车、轻型卡车、中型客车、中型车。

文章分类:新闻-国际标准化 发表时间:2007-11-19 15:13:46 浏览次数:2749 文章来源:WTO/TBT-S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