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报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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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机机械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机械工业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国家标准化工作和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文件的规定,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农业机械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报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遵照执行。 一、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应根据标准审查意见,按GB/T 1系列标准的要求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报批稿; 二、标准负责报送单位按照表1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报批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批文件报送秘书处; 表 1
三、强制性标准报批时,应填写强制性标准通报表; 四、上报标准时需提供电子文档,请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采用word格式编制各种上报文件,在上报纸质文件的同时将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通过E-mail传送到秘书处; 五、除上报公文、出版用墨线图和照片外,上报的其余纸质文件均采用A4幅面纸张。 附件1:标准报批签署单 附件2:强制性标准通报表(中文) 附件3:强制性标准通报表(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