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47号)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机械标[2024]317号)的要求,由全国农机标委会秘书处及有关分会秘书处整理的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农机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初步结论,请将意见在12月23日前反馈到电子信箱sactc201@163.com或邮寄至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中国农机院37邮箱
邮编:100083,电话:010-64882636
二0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