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低速汽车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机械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3]277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机械标[2023]306号)的要求,全国低速汽车标委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低速汽车领域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现将复审结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103456058@qq.com。
公示期:2024年2月26日至3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琦:13269321448
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