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农机规划目标
3月12日,新华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全文。涉及农机相关内容如下:
《规划》第八章提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农业机械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出,要开发智能大马力拖拉机、精量(免耕)播种机、喷杆喷雾机、开沟施肥机、高效联合收割机、果蔬采收机、甘蔗收获机、采棉机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发展丘陵山区农业生产高效专用农机。推动先进加工装备研发和产业化。研发绿色智能养殖饲喂、环控、采集、粪污利用等装备。研发造林种草等机械装备。
《规划》第十六章提出,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要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其中农机方面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为:推广大田作物精准播种、精准施肥施药、精准收获,推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智能化应用。
《规划》第十八章提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其中智慧农业及水利为:推广大田作物精密播种、精准施肥施药、精准收获,推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智能化应用。构建智慧水利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
《规划》第二十三章提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农机相关的内容包括: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加强农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建设智慧农业。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农业气象服务。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治理农膜污染,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
《规划》第二十四章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01高标准农田为:新建高标准农田2.75亿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亿亩。实施东北地区1.4亿亩黑土地保护耕作;03农业机械化为:创建300个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300个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04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为:建设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分级建设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中心和病虫害应急防治中心;0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建设200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06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为:建设30个全国性和70个区域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升田头市场仓储保鲜设施,改造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
《规划》第二十五章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与农机相关的内容包括: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