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TC23/SC6对ISO NP 23117-3《农林机械 无人机喷雾系统 第3部分:无人机施药喷雾飘移的田间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位委员及专家:
ISO/TC23/SC6“国际标准化组织农林拖拉机和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物保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正在对ISO 23117-3《农林机械 无人机喷雾系统 第3部分:无人机施药喷雾飘移的田间测量方法》(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machinery — Unmanned aerial spraying systems — Part 3: Field measurement method of spray drift for UAV chemical application)NP阶段文件进行征求意见。若您关注国际标准动向,意欲对该文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如:技术性的、标准结构性的、文字编辑性的)或建议,请将您的意见于2021-3-5前发送至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Email: 1498618628@qq.com,Tel:010-64882636)。如需投票文件原文,请您联系秘书处索要文件。文后附标准范围,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12-31
农林机械 无人机喷雾系统 第3部分:无人机施药喷雾飘移的田间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施药喷雾飘移的田间测量方法。
测试应在室外典型田间条件或者在规定的地面(包括草地)上用无人机进行施药。农作物对象包括可用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的所有大田作物和园艺作物。试验时应测量并记录作物情况和基本气象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在距试验区规定距离处,在施药过程中产生的喷雾飘移量的田间测量方法,以便进行风险评估。规定了标准测量距离,用于比较不同试验的结果。
飘移量的测量涉及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处理区域以外水平表面上的喷雾沉积量测定,或测量处理区域下风向一定距离内的气流传输雾滴的分布特性测量。水平面上的沉积用以评价污染(例如地表水污染)的风险,而气流传输雾滴的分布特性测量用以评价吸入雾滴的风险和大田边界植物结构污染的风险。虽然不同系列试验的侧重点可能因取样阵列的选择而不同,但该标准可适用于以上两种情况。
本标准适用于必要时所进行的不同喷洒系统之间相对飘移的风险比较和评价,但是与基准喷雾系统、收集器、试验场地选择和确定相关的某些要求可能需要修改。应适当描述这些修改。
飘移量的测量与喷洒条件有关, 喷洒时应尽量使喷雾区域内靶标上达到实际的沉积量。因为飘移量通常表示为占施液量的比值,因此将靶标沉积的直接评估作为飘移测量过程的一部分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