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TC23/SC2对ISO/DIS12003-2《农林拖拉机 窄轮距轮式拖拉机的防翻滚防护装置 第2部分:后置式防翻滚防护装置》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位委员及专家:
ISO/TC23/SC2 “国际标准化组织农林拖拉机和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正在对ISO/TC23/SC2对ISO12003-2《农林拖拉机 窄轮距轮式拖拉机的防翻滚防护装置 第2部分:后置式防翻滚防护装置》标准草案征求意见。若您关注国际标准动向,意欲对该文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如:技术性的、标准结构性的、文字编辑性的)或建议,请将您的意见于2020-10-26前发送至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Email: 103456058@qq.com,Tel:010-64882169)。如需投票文件原文,请您联系秘书处索要文件。文后附标准范围,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09-27
农林拖拉机 窄轮距轮式拖拉机的防翻滚防护装置 第2部分:后置式防翻滚防护装置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窄轮距轮式拖拉机后置防翻滚防护装置(ROPS)静态和动态强度试验的程序。标准定义了刚性或可倾斜的、后置式、双柱滚动杆、安全架和驾驶室防翻滚防护装置的间隙区域和验收条件。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以下特性的拖拉机:
——前轴和后轴壳下部最低点的离地间隙不超过600 mm(不考虑差速器的低点)。
——两轴中一个轴的固定轮距或最小可调轮距小于1115mm,另一轴的总宽度小于前者的宽度。如果两轴装有相同尺寸的轮辋和轮胎,则两轴的固定或可调轮距小于1115mm。
——质量大于400千克,空载,包括制造商推荐的最大尺寸的防翻滚防护装置和轮胎。对于具有可逆向驾驶位置(可逆向座椅和转向轮)的拖拉机,空载质量应小于3 500千克,最大允许质量不应超过5250千克。
——质量比小于1.75。
——为了提供足够大的区域或无障碍的空间以保护司机,滚动杆、安全架或驾驶室类型的防翻滚防护装置,部分或全部安装在座椅标志点后面,并且在座椅标志点上部有一个上限值为(810+av)mm的空间。
本文件还规定了设计用于折叠的后置式防翻滚防护装置座椅固定点和折叠力的可选试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