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斗农业机械远程作业监测终端技术规范》等7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下达的农机装备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委托,按照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和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农机装备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号)及团体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完成《北斗农业机械远程作业监测终端 技术规范》等7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在该7项农机装备团体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9月24日。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至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高璇
电话:010-64880302,13811247005
邮箱:csam@caam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6号信箱(100083)
附件:
1.7项农机装备团体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2.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1:
7项农机装备团体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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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NJ 1101—2020/ T/CAAMM 54—2020 |
北斗农业机械远程作业监测终端 技术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北斗系统的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的术语和定义、终端组成、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农机作业范围(包括农业机械常规作业耕种管收全过程)内使用的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 |
2 |
T/NJ 1176—2020/ T/CAAMM 55—2020 |
拖拉机 售后服务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售后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售后服务总则、售后服务提供者要求和售后服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售后服务。 |
3 |
T/NJ 1177—2020/ T/CAAMM 56—2020 |
电动拖拉机 电动力输出接口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拖拉机电动力输出接口的术语定义、接口的额定值、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以直流电气接口向电动农具传输电能的电动拖拉机,其直流电压不超过750 V,直流电流不超过250 A。 |
4 |
T/NJ 1190—2020/ T/CAAMM 57—2020 |
拖拉机 产品标牌 |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产品标牌的型式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轮式拖拉机及履带拖拉机的产品标牌。 |
5 |
T/NJ 1191—2020/ T/CAAMM 58—2020 |
机液并联传动轮式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
本标准规定了机液并联传动轮式拖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不大于73 kW的机液并联传动轮式拖拉机。 |
6 |
T/NJ 1208—2020/ T/CAAMM 59—2020 |
拖拉机 扭转减振器 |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扭转减振器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交货、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带湿式离合器的拖拉机传动系用扭转减振器,其他农机用的扭转减振器可参照采用。 |
7 |
T/NJ 1222—2020/ T/CAAMM 60—2020 |
农业拖拉机 主从协同导航系统技术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主从协同导航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主从协同导航系统。 |
附件2:
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团体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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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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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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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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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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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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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